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最新版-广州时代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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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0052-2009标准名称: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标准状态:未实施替代情况:替代GB50052-95废止实施日期:2010-07-01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处:标准编号:GB50052-1995标准名称: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标准状态:现行英文标题:Codefordesignofelectricpowersupplysystems替代情况:GBJ52-1983;被GB50052-95代替实施日期:1996-05-01颁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内容简介:本规范适用于110kV及以下的供配电系统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出处:下载:是这个标准编号吗??目前还没有2009年份的呢?标准编号:GB50052-1995标准名称: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标准状态:现行英文标题:Codefordesignofelectricpowersupplysystems替代情况:GBJ52-1983实施日期:1996-5-1颁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内容简介:本规范适用于110kV及以下的供配电系统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第3.0.1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用电单位宜设置自备电源:一、需要设置自备电源作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时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的条件时。二、设置自备电源较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时。三、有常年稳定余热、压差、废气可供发电,技术可靠、经济合理时。四、所在地区偏僻,远离电力系统,设置自备电源经济合理时。第3.0.2条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第3.0.3条供配电系统的设计,除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外,不应按一个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的同时另一电源又发生故障进行设计。第3.0.4条需要两回电源线路的用电单位,宜采用同级电压供电。但根据各级负荷的不同需要及地区供电条件,亦可采用不同电压供电。第3.0.5条有一级负荷的用电单位难以从地区电力网取得两个电源而有可能从邻近单位取得第二电源时,宜从该单位取得第二电源。第3.0.6条同时供电的两回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第3.0.7条供电系统应简单可靠,同一电压供电系统的变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级。第3.0.8条高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根据变压器的容量、分布及地理环境等情况,亦可采用树干式或环式。第3.0.9条据负荷的容量和分布,配变电所宜靠近负荷中心。当配电电压为35KV时亦可采用直降至220/380V配电电压。第3.0.10条在用电单位内部邻近的变电所之间宜设置低压联络线。第3.0.11条小负荷的用电单位宜接入地区低压电网。供配电系统(一)种类物业的供电种类按供电方式的不同分为高压供电和低压供电;按供电回路数目的情况分为单回路供电和多回路供电;按备用电源情况分为无自备电源供电和有自备电源供电;按供电性质分为长期供电和临时供电。(二)管理工作主要内容(1)配备合格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应数量的操作和维修电工。(2)制订严格的供配电运行制度和电气维修保养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3)建立供配电系统技术档案。(4)配备各种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和安全防护用品、常用零配件和易损易耗品等,并建立零配件供应渠道和供应商名册。(5)定期对用电计量仪表进行检查和校验,确保用电计量的准确性。进行用电统计分析,做好用电调度和用电计划工作。(6)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对任何新增加的用电都应进行用电负荷的计算,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尽可能保证三相平衡,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超负荷供电。(7)要建立火警、水灾、台风、地震等灾害时的供电预防措施。(8)做好节约用电工作,降低损耗。(9)限电、停电要提前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10)供配电运行可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故障时应能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尽快恢复电力供应。(11)定时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对备用发电机进行运行试验。(12)重视无功功率和补偿工作,提高功率因数,改善用电质量。(13)进行公共用电的测算和计量统计工作,为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和调整提供依据。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是12年,诚心为你解答,给个好评吧亲,谢谢了。你好,《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已经废止,现行规范为《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邮件已发。发件人cai2561@126.com物业的供电种类按供电方式的不同分为高压供电和低压供电;按供电回路数目的情况分为单回路供电和多回路供电;按备用电源情况分为无自备电源供电和有自备电源供电;按供电性质分为长期供电和临时供电。07年时候